9月21日,龙岩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完成全市首本由市交通运输局核发、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标志着我市网约车运输证办理新规正式落地见效,市级办证通道全面开通运行。
一、新规落地:市级办证通道全面开通
市交通运输局适应新形势,组织修订了新的《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新规对网约车运输证办理作出重大调整,核心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办理主体由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为车辆所有人本人,驾驶员可直接以个人名义申请办证;二是将与平台签订协议及投保事宜调整至办理“车证”之后,进一步简化前置条件;三是新增市级办证通道,实行“市办市跑、县办县跑”双轨办理模式;四是新规放开车价限制,放宽车龄和轴距要求;五是卫星定位设备不指定品牌、不强制捆绑采购,由车主自主选择。
二、办证指引:司机朋友看这里
面向广大网约车驾驶员,办理网约车运输证(“车证”)的流程清晰明了,主要分两步走:
(一)车辆性质变更预审。车辆所有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龙岩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前)、税收完税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正侧面45度角彩色照片、卫星定位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性质变更申请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申请表》等。
窗口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后,出具《网约车车辆准入预审证》,申请人凭此到公安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将车辆性质由“非营运”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运输证核发。车辆性质变更完成后,申请人携带变更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到窗口提交运输证核发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拟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取得市交通运输局许可、经营范围为全市的,到市级窗口办理;拟接入平台为县级许可的,到相应县级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窗口审查要点提示
为帮助驾驶员顺利办证,少跑冤枉路,现将窗口审查的核心要点梳理如下:
(一)申请主体必须是车辆所有人本人,申请主体名称须与车辆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一致。
车辆所有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车辆所有人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二)车辆须符合以下条件:
7座及以下乘用车、(行驶证初次注册日期起算)车龄8年以内、检验合格(年审有效期内);新能源汽车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燃油汽车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发动机功率达到100千瓦以上。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卫星定位装置须当日在线。
申请人需先与拟接入平台确定该平台合作的、在龙岩市备案登记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再自行选购安装,设备参数符合JT/T794标准即可。不指定品牌、不捆绑销售。
(四)车辆性质已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无需再办性质变更,可直接申请运输证核发。
(五)车辆所有人和号牌不变、仅变更接入平台的,按“运输证换发”事项申请即可。
(六)申请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由核发机关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
四、答疑解惑:办证前后衔接指南
(一)办证零费用
网约车运输证核发、换发、补发等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零收费,无任何办理费用。部分平台推出的代办服务属于市场化收费行为,不是政府指定要求。
(二)老证继续有效
按照“老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原则,新规施行前各县办理的“车证”,仍可在全市范围内接单运营,到期前不需要更换新证。
(三)换证自由选择
老证到期后,想在全市跑单的,选择市级许可平台、到市级窗口办理;仅在县域跑单的,选择县级许可平台、到相应县级窗口办理。
(四)后续手续衔接
取得运输证后,车辆所有人联系平台签订《接入协议》,由平台负责审查车辆、驾驶员及承运人责任险等事宜。特别提醒:从事网约车驾驶的驾驶员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建议及时办理。
(五)材料表格下载
申请书及标准化表格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搜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事项自行下载。
(六)咨询渠道畅通
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咨询电话:0597-2529038;各县(市、区)窗口均设有咨询电话。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优化网约车政务服务,加强窗口业务培训,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切实保障广大网约车驾驶员合法权益,推动全市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供稿:龙岩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