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2026〕8号)“第十八条 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要求。截至目前,2026年省财政厅、交通厅下达龙岩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500.95万元已使用500.9万元,且结余资金0.05万元无法支付任意单车/电池补贴。自即日起,全市范围内暂停2026年龙岩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