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统计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25〕11号)要求,现将我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统计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我市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统计情况有疑义,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向我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7-2231861、0597-12328。
附件:龙岩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要素统计表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 龙岩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要素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