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策解读

《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21 09: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自网约车行业兴起以来,其便捷、高效的服务模式极大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成为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补充。近年来,随着行业快速发展,我市网约车市场逐步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驾驶员权益保障不足、车辆与驾驶员准入退出管理有待完善等。同时,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等新规陆续实施,对网约车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原有的网约车管理相关规定已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驾驶员、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5.《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7.《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8.《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9.《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2025年第32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1.省级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实施细则》重点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九条,涵盖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与驾驶员、经营行为、监督检查、附则等核心环节,形成了全链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坚持“公交优先、适度发展出租汽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明确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职责,及发改、公安等多部门协同监管责任。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平台公司需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及相关资质,按经营区域向对应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审核期限为20日内,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市级许可覆盖全市,县级覆盖对应辖区);平台公司暂停/终止运营需提前30日报告、通告并公告,终止运营应及时交回许可证;变更或注销需向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申请,许可延续需提前30日申请。

  (三)网约车车辆与驾驶员。车辆方面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轴距需达到2600毫米以上,燃油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发动机功率达到100千瓦以上以及设备安装要求。运输证最长有效期8年,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强制报废、使用年限满8年退出运营。车辆需按流程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完成登记变更后领取运输证。驾驶员需具备3年以上驾龄,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经市级从业资格考试合格领证,相关部门将联合定期复查,违规者撤销证件。

  (四)经营行为。平台承担承运人及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人车线上线下一致、在许可区域经营,落实数据报备、设备监管、明码标价、投诉处理(24小时处理、5日内办结)、保险投保等要求,规范驾驶员管理。驾驶员持证规范运营,禁止拒载、线下揽客等违规行为,明确可拒绝服务的特殊情形。

  (五)监督检查。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设市级网约车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六)附则。明确细则实施时间与5年有效期,涉及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与办事指南。

  四、《实施细则》特色亮点

  该《实施细则》的出台,严格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原则,既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又充分结合龙岩市网约车行业发展实际,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强化各方权益保障,完善监管机制,对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驾驶员、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