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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2025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和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考核自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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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的要求,现将《龙岩市2025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和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考核自评情况》及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监督电话:12328。

  附件:龙岩市2025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和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考核自评情况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