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度等级客运站、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和运营及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补助资金的申报、核实、现场抽查复核工作,按照考核评分机制,各项自评合计得110.8分。
现将《龙岩市2025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级补助项目(运输站场)自评情况》《龙岩市2025年度道路客运站点自评表》《龙岩市2025年度道路客运站点建设运营情况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监督电话:12328。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5日